據悉,國家能源局2014年7月啟動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專項監管工作,對遼寧、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肅、湖南、貴州、內蒙古(蒙東地區)等省區的81項工程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935例,其中質量管理方面問題477例,實體質量方面問題458例。
八大問題突出
據了解,此次專項監管現場督查工程主要側重于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和大容量、大機組發電工程,以及風電工程和垃圾發電工程。在所發現的935例問題中,涉及輸變電工程方面的問題363例,火電建設工程方面問題151例,水電建設工程方面問題60例,風電建設工程方面問題320例,垃圾發電工程方面問題41例。
《報告》將問題歸類總結為八個方面(見圖表),并以案例的形式指出存在問題的相關單位。按工程所屬企業統計,此次《報告》披露的40個案例共涉及43家單位,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中國電建、中國能建等電力央企均榜上有名。此外,還涉及地方電力集團11個案例,共計10家單位。
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建設工程質量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突出”、“監理人員履職不到位,現場監理機構形同虛設”、“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不到位,設計、施工存在違規問題”等問題較為嚴重,將近占一半比例。
交叉問題存在
據了解,湖南新能源株洲龍亭龍鳳風電場工程就存在交叉問題,其110千伏升壓站建設單位中水電新能源株洲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未進行單位工程驗收、未成立啟動驗收委員會、未辦理移交生產交接手續、站內消防設施未取得消防部門投入使用許可的情況下即投運接入電網;110千伏升壓站施工單位中水十一局施工項目部將工程違規轉包給第三方;此外,其建設單位中水電新能源株洲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聘用無“電力工程”專業監理資質的湖南江海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監理,導致建設管理工作混亂,部分工程未驗收即投運。
《報告》稱,對于嚴重違規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湖南新能源株洲龍亭龍鳳風電場等工程項目,已經責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此外,湖南省電力公司攸縣電廠—船山500千伏送電線路工程、安徽省電力公司500千伏肥南變電站工程等,均存在交叉問題的情況,國家能源局已責令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據了解,現場督察組在監管督查過程中,共下發整改通知書65份,下達停工令2份。
需完善監管體系
對于此次專項監管督查中發現的八個方面重大問題,《報告》均明確提出了監管意見。此外,《報告》還建議完善責權分明的政府監督管理體系,從政策法規、標準體系等方面多措并舉,統籌電力工程建設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監督檢測等方面的質量管理工作。
“此次專項監管,點名通報案例之多、督促整改內容之翔實、依法處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報告》解讀文件指出,在電力工程質量監管領域,監管力量正明顯增強,且突出問題監管。
《報告》稱,目前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絕大部分都設在電力企業內部,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機構不健全、人員配置不到位等問題,難以獨立、有效地履行政府的質量監督職能,難以做到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全覆蓋。
因此,《報告》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快質量監督機構體系建設,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財政經費方面給予保障,確保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有效開展,保證工程質量管理可控在控,逐步實現由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獨立履行質監職責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組織體系。
《報告》還稱,在部分地區35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垃圾發電等電源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中還存在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與地方質量監督機構職能交叉,質監職責不清的問題,造成工作重復、缺位等情況,影響工程建設質量。
針對當前我國電力發展速度快、建設規模大、技術難度高、外部風險因素多等實際,《報告》建議進一步加強建設、電力、水利、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明確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落實各方監管責任,建立部門間的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的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科學有效管控和降低工程質量安全風險。